最新社区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为了让社区居民关注自身消费权益,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拓展消费维权知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x年维权活动主题,由XX市消费者委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社区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最新社区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1
为了让社区居民关注自身消费权益,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拓展消费维权知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x年维权活动主题,由XX市消费者委员会、XX社区联合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于3月14、15日展开,旨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手段及途径,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全面发展。
本次活动传承12.4普法宣传活动精神,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发放传单和现场咨询相结合,二是315晚会和专家讲座。由同学们共同创作的系列宣传板一经展出,便引得大家关注,前来观看的人络绎不绝,在仔细观看消费权益知识的同时,也会积极提出自己的疑惑,并得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热情解答,晚会更是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同学们在情景小品种也学到了不少知识。
本次活动有幸请到作为晚会嘉宾,还进行了条理式的讲座,使到场同学们对维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达到了举办此次晚会的目的,也获得了师生们的好评。
此次活动从形式和内容上既承接了历次活动的优点,又进行了部分创新,从整体上看,活动得到了一个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自身仍存在的不足之处:
(1)人员配合不够密切,工作安排不当。
(2)部分干部表现被动。
希望大家重视这些反反复复的问题,争取尽快解决以便更好地开展接下来的活动。
总的来说,此次活动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干部们在工作中依然以会员的利益为工作重心,同时我们也将继续朝着服务会员的方向前进。
最新社区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2
.3月9日,xx市消费者委员会、xx市工商局联合举行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暨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xx年全市工商系统12315平台消费者诉求数据综合分析报告,部署了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内容。
今年“315”活动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围绕这一主题,我市将举办三项活动。
开展xx市首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活动由市消费者委员会、鄂东晚报社联合主办。大致分3个步骤: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参评企业名单(2月28日—3月8日);评选投票(3月9日—4月5日),消费者通过“315”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掌上”微信公众平台网络以及志愿者调查问卷投票方式参评,根据投票结果和审议结论,将前10名诚信单位及前30名提名单位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总结建章立制(4月XX日至全年),4月XX日进行“十佳诚信企业”颁奖。建立诚信企业诚信公约、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建立诚信联盟会议制度。
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时间:3月15日,地点:奥康步行街。市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市直公用企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协会、部分名优企业、市直新闻媒体、市消费者维权志愿者代表以及消费者委员会全体委员,开展“315”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投诉活动。
成立一批重点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发挥行业协会资源优势,搭建消费维权调解平台,创新和拓展消费维权新渠道,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建设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时间从20xx年1月—4月。目前南湖汽车城有20多家汽车4S店,是我市主要汽车销售市场,成立的汽车维权站地点设在南湖汽车城比亚迪店。房地产、烹饪酒店、婚庆等行业协会也将逐步成立维权站。
最新社区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3
为了广泛深入宣传20xx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全面掀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新高潮,进一步推进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西夏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草拟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上报XX区政府,以政府名义下文开展纪念活动。成立了由XX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XX区司法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等16个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业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结合XX区的实际,制定下发了《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科所、协会,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于3月15日当天,在XX区新百连超宁阳店设立分会场,举行纪念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3.15纪念活动的基本情况
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自2月15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在此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7人次,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假保春耕等市场检查、专项执法行动8次,查处违法违章案件17起;期间,共设立各类宣传咨询服务点19个,在主要街道社区、市场、超市、景区和学校、农村集市发放“消费与安全”教育引导知识从书400本、“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专刊1000份、消费维权手册x本、各类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近300条、设立宣传拱门12个、空飘4个、设置打假维权展板22块;开展座谈会1次,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学习班6次,受宣传教育群众x人次,接受消费者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同时在3月14、15两天,在区局的统一安排下做好12315电话接听、受理、和处理工作。分局123l5各级网站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上下配合,认真受理解决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保证了“3 15”专线电话的畅通。2月15日至今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4起,其中申诉28起、举报13起、建议3起,已全部办结。
二、宣传活动情况
(一)统一部署、周密安排
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动手早,行动快。接到区、市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后,西夏分局立即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于20xx年2月15日印发了西夏分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并根据各工商所辖区特点,对各部门在“3.15”期间开展的不同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明确的分工,将详细的时间和工作任务分派到各部门。同时,为了深入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将“315”各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由部门行为提升到政府层面,西夏工商分局与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草拟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上报XX区政府,以政府名义下文开展纪念活动,活动声势浩大、丰富多彩,取得了圆满成功。
(二)开展形式多样、(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
1、全面做好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回访指导。在巩固、发展12315“五进”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督促新开业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将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延伸到文化消费市场,实现12315“五进”工作全覆盖。结合辖区实际,西夏分局对辖区大型的公共服务行业、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服务场所进行走访,重点对28家“五进”站点进行了回访,回访中针对5个站点“快速通道”没有开通、工商温馨提示少、自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给予了行政指导;针对银川火车站调向、颐恒宾馆与铁道宾馆企业合并站点以后的工作给与了行政指导。
2、围绕“五进”,全力抓好“3·15”宣传周活动。分局结合各工商所辖区特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在辖区内的主要街道和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采取发放有关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宣传牌、告消费者书、消费警示等多种形式,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其中:3月6日、9日在华西村和西部影视城开展“消费维权进农村”和“消费维权进旅游景点”活动;3月7日、13日中午在北方大学和宁大校园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活动,3月8日、14日在兴泾镇、同心路市场开展“消费维权进农场进市场”活动;3月14日在同心路市场开展“消费维权进市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3日在正茂巷社区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
3、全力抓好“3·15”纪念日活动。3月15日上午,由XX区政府主办,西夏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承办,在新华百货连锁超市宁阳店举行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纪念大会和宣传活动,XX区政府相关单位、辖区个体工商户代表、大学生志愿者代表、相关企业代表及群众3000多人参加了活动。XX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婧主持了会议,XX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大会。会上,西夏分局局长刘芳介绍了西夏工商分局20xx年行政执法以及消费维权工作成果,XX区政府副区长闫树革代表XX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作了重要讲话,对工商局在维护辖区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新华百货连锁超市的负责人代表诚信企业进行了“消费与安全”表态发言,同时,进行了“消费安全人人有责”签名大会,现场群众纷纷踊跃签名。会议当天,西夏分局在现场设立了真假商品识别台和咨询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起,解答消费咨询6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
4、召开年主题座谈会。3月6日上午,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消费维权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会议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消费者协会理事,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结合自身的工作及生活消费经历,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气氛热烈,反映了目前部分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隐患,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时有发生,市场上出售的蔬菜和肉类有短斤少两现象等意见,建议执法部门关注社情民意、加大监督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违法行为,会议征求到了5条建议或意见。
5、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分局在XX区人大代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及在校学生等不同领域的消费群体中,开展问卷调查活动。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调查表中所列的通信、交通、银行、保险、物业、供热、供水、旅游等14个公共服务行业消费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共发放调查问卷80份,回收80份,回收率100%,从调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消费者对被调查行业的服务态度和收费情况最为关注,且总体满意度较低,反映出部分公共服务行业的特殊垄断地位明显,很多的服务和消费项目有一定的强制性和不透明性,这些行业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三、深入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市局的总体部署,西夏分局集中执法力量,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1、开展多项食品安全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在“3·15”活动期间,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油、蔬菜、酱油、食醋、饮料、奶制品、清真食品等重点食品的整治,开展食品安全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一是组织开展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重点对辖区大型商场(超市)的“清真食品”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指导商场(超市)设立了“清真食品”专区(柜)。二是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整治。以学校及周边经营主体为重点,及时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共检查校园周边市场主体78(户)次,查处违法经营4户,清理取缔校园周边证照不全经营户和流动摊点3个,查获不合格各类食品126代(盒),收缴非法出版物14份。三是组织对乳制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监督乳制品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及批批检验制度,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期间共抽检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6个品种6个批次,其中3个批次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全部合格,3个批次的液态奶正在检测中。
2、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围绕春耕农时季节,结合年检、验照工作,加强了对农资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以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检查农资经营户43户,发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140余份,收缴过期农药2瓶、外国“三无”玉米种子6公斤。暂扣无标注生产日期“立螨思”农药9瓶、暂扣过期“绿野菜草清”农药21瓶,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起。
三是开展“双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围绕烟酒市场、农资市场、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装、装饰装修材料市场和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90户(次),检查各类市场6个(次),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1起。
这次3.15活动时间长、声势大、影响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企业自律,形成了舆论监督,提升了消费信心,增强了消协的维权能力和公信力,为XX区营造了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西夏分局、XX区消协将在XX市工商局和XX市消费者协会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切实履行好职能,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抓得更实,以取得更大的成绩。
最新社区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4
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按照自治区、XX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筹划,大力宣传主题,营造舆论声势
首先,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XX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召集各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3·15"活动内容,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提纲,明确活动主题涵义、指导思想、真正目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协分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以及"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主要内容、涵义,为广大企业员工、商场营业员、农民群众、学生、社区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为了确保全县农资商品的使用安全,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积极服务"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我局专门成立了"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中宁工商局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农资市场舆论氛围;严把农资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商品质量关、进货关,对农资商品实行抽检、备案。截止目前,共备案化肥42个品种,抽样送检化肥27个品种,督促指导2家种子批发企业设立了种子留样专柜,对12个批次不同品种的种子进行了留样备查;积极支持引导经营户进行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配送,确保了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在农资经营户中全面推行"一账通"制度。各工商所与全县282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对农资产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充分发挥农村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及时与各村信息员(联络员)沟通信息,切实快捷地为农民群众解决农资消费纠纷,从而保证了农民利益。
三、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自2月份,我局加大了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检查经营户152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户,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件;没收过期变质食品、劣质商品1个大类22个品种5公斤。
四、中宁工商开展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主题辩论赛
三月十四日,县工商局、教育体育局、消费者协会结合纪念第2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中宁中学会议室开展了中学生"消费与民生"主题辩论赛。辩论赛包含"消费与诚信"、"消费与责任"、"消费与民生"三个方面的主题内容进行三场辩论赛。通过这次中学生辩论赛,丰富了消费教育知识,认知社会,感恩社会,教育青少年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培养文明修身、加强道德教育、树立理想信念、建立人文法治,提升中学生社会综合素质。也是给中学生提供一个锻炼自身和教育的平台,使中学生辩手机智犀利,默契配合,充分展现我县中学生琢学、践实、励志、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
辩论赛设置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集体优胜奖、组织奖、中学生辩手优胜奖和纪念奖,辩论赛由专业老师现场打分评奖。通过中学生的精彩激烈辩论,中宁中学最终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中宁一中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组织奖,6名中学生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12名中学生获得纪念奖。比赛中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斌同志作了致辞,县政府副县长黄华作了重要讲话。
参加辩论赛的主要领导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郭松华同志,县人大副主任于占忠同志,县政府副县长黄华同志,县政协副主席庞立忠同志,XX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县委宣传部、团县委、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工商局、消协、中宁中学、中宁一中的主要领导参加了辩论赛。
参加观看大赛的有县工商局的40名执法人员,中宁中学的120名同学、中宁一中的60同学感受了这场精彩生动、富有见解、思想新颖的辩论大赛,充分显现了校园文化、工商文化,助推我县文化建设、文明建设、健康、持续、繁荣发展。
五、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活动
(一)以"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为平台,大力开展消费教育讲座。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推动全民消费教育为突破点,着力引导消费维权工作从受理投诉、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引导消费方向转变,围绕消费理论、消费观念、消费技能、消费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全民消费教育工程,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提高对社会消费的重视程度,加强对消费教育、维权工作的领导和分类指导,开展"关爱消费者"、"情系消费者"等行动,建立相应的政策、体制和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主抓、工商主办、消协牵头、企业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国民消费教育网络,将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发展台阶。XX县工商局从3月1日开始,针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群体不同特点,制作了《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图文并茂的课件,指定专人到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讲座。举办消费教育讲座24场次,企业、商场、超市员工、市场管理人员共计1200余人聆听了讲座,增强了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我局XX县消协联合卫生、质检等行政执法部门和供电、电信等企业在县城富康广场设立大型"消费与民生——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城郊工商所在县城枸杞市场、石空工商所在石空镇、鸣沙所在鸣沙市场、长山头所在大战场市场分别设分会场,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5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13个;悬挂横幅80条;张贴标语162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800余人次。宣传咨询活动结束后,将收缴的54余个品种,价值2、45万元的假冒劣质食品、化妆品、农资产品予以了集中销毁。
(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纠纷,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活动期间共接到消费者申诉20件,已调解23件;举报3件,处理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47元。3月14日、15日两天,按照区局要求认真做好了12315热线值班,及时受理转办区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申诉12件。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有效地宣传、深化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新社区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5
为了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XX社区积极组织动员,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文件以及活动目标。积极组织动员,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将有关文件落实到实处。并以“诚信3.15,开心欢乐购,扬子卫浴亲情钜献”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以便于促进各
活动当天,消费者们络绎不绝的前来参观、了解、购买产品,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知识以及解决消费者的疑难困惑,做到“诚信3.15,开心欢乐购”,让消费者们消费在阳光下!
通过此次活动的有效顺利开展,真是实现了扬子卫浴“诚信3.15,开心欢乐购”的目的,通过公司上下的努力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社会用户的一致好评。不仅提高了扬子卫浴的良好声誉,更加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从活动开展过程中真正体现并提高了扬子卫浴队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同样对扬子卫浴大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诚信”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公司发展的有力推手,在扬子卫浴的长期发展路途中。
最新社区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6
XX社区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日用消费产品3.15专项打假行动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执函〔20xx〕91号)要求,在我区开展了20xx年度3.15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现将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xx社区居民在领导的带领下,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严格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把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作为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迅速组织力量,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此次专项打假工作按时完成。
二、检查重点
我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检查白酒、芝麻油、化妆品。由于我区白酒的消费较大,此次白酒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查处白酒中甲醇超标问题为主。
三、检查情况
对于此次专项打假行动我们以抽样检验,并就近就便将样品到送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市局的要求,对辖区内白酒、芝麻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或检验中发现在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或以其它植物油或非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芝麻油;白酒中的甲醇含量严重超标或用工业酒精勾兑白酒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打假主力军的作用。我局在此次开展的打假专项行动中,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检查、详细记录,查处的情况及时上报州局。
我局此次专项检查,出动了4车次、16人次,通过检查我区目前还没有一家取得生产许可的白酒、化妆品、芝麻油的生产企业,区内有一些销售企业,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重大案件。
最新社区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7
为认真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我区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情,现将我区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我区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区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